“只要能出去就跟对方同归于尽!”这是市拘留所里,今年第4次被法院决定拘留15天的钱某军的原话。今年9月,钱某军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查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拘留15天。 在收拘过程中,钱某军声称对方故意用多张欠条到多个法院起诉他。管教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起矛盾纠纷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升级成“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当即把情况汇报给值班领导,密切关注钱某军在拘室里的举止活动。 通过谈话了解到,钱某军本职工作是开挖掘机,自己承包几个小工程,但是由于多次拘留,工程快泡汤了,工程款项也即将拿不到,这样下去可能又会增添新的债务,所以才会情绪激动。 为防止案件延发成恶性案件,管教民警与金东法院、婺城法院联系,让法院出面联系当事人到拘留所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同意给钱某军半年缓冲时间,让其筹钱还款。 帮助被拘留人员解心结、化矛盾,已成为市拘留所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市拘留所着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举措,掌握“情、理、法”三把“金钥匙”,成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主动与法院、司法局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从传统单一的拘留处罚手段向“拘调融合”转变,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此外,市拘留所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找准焦点,从源头上、苗头上解决矛盾纠纷等各类问题。 52岁的李某美拖欠顾某38.5万元的债务长达6年之久,日前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决被司法拘留15日。被关押进拘留所后,李某美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 在详细了解李某美被拘留事件成因后,市拘留所积极组织矛盾化解工作专班认真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和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市拘留所立足岗位实际、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矛盾纠纷化解“第二阵地”的功能,已成功化解在拘人员与社会人员矛盾纠纷437起,履行纠纷款项345万元。 |
GMT+8, 2025-5-1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