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深入到部分社区、村庄进行出租房消防安全突查,发现少数出租房的房东“一租了之”,部分出租房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少数出租房人员居住比较复杂,房屋功能较为混乱,有的出租房被用来经营小餐饮、临时加工点、多功能小仓库等;有的出租房既当卧室又当厨房,有的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电线私拉乱接现场比较普遍;还有的出租房存在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通道堵塞、取暖设施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出租房点多量大,人员集聚,其存在的隐患问题事关人的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应该说,多年以来,我市各地对于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治理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由于出租房呈现人员流动大、使用功能变化快等特点,一些始终“进行时”的安全隐患问题也随之滋生。我们注意到,在一些区块,出租房在整治之后总是出现“回潮”现象,这就提醒我们对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更需要各监管方要始终保持“全覆盖、全天候、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工作状态,拉网式摸排、地毯式的排查、筛查、整治也应成为常态化。除此之外,要进一步明确房东的消防安全责任与义务,通过教育培训,让每一位房东明确自身的安全义务,当好安全责任人,如被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出租;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应保障住宅出租屋供电、燃气及消防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告知承租人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出租人应监督承租人安全使用出租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整改或者督促承租人整改;出租屋发生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业主或管理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房东的安全责任落实,帮助房东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履行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督责任,与承租方一道时刻绷紧安全弦,齐心协力为维护出租房消防安全,保障区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作出应有的努力。 |
GMT+8, 2024-12-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