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禁钓区钓鱼违法;宾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小心收到罚单。记者从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西关中队了解到,最近有市民在这两件事上被批评教育甚至被处罚。 日前,西关中队执法队员在湖海塘公园巡查时,发现有市民在禁钓区的湖边垂钓。经调查询问得知,当事人因下午店里无事,就动起了小心思,带上渔具来到公园钓鱼,仅一会儿就碰到巡查的执法队员。经批评教育,当事人将钓到的鱼全部放生,并表示以后一定规范垂钓。 《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在公园绿地水域内洗衣物和在禁钓区垂钓。违者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西关中队提醒垂钓爱好者,“钓”亦有道,要提高环保和法律意识,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文明垂钓的践行者。 垃圾源头减量是绿色低碳生活中的关键环节,《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住宿单位应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西关中队对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各类场景垃圾分类专项指导规范和检查整治,发现个别宾馆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执法队员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我知道宾馆不能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但为了招揽客户,便一直沿用原先的经营方法。”该宾馆负责人解释。执法队员依据相关条例,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西关中队将持续发力,通过执法手段,推进绿色低碳理念落地见效,全域化推动各类场景垃圾分类工作。 |
GMT+8, 2025-1-13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