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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开出首张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罚单

2024-6-7 09:07

摘要: “这批豇豆没有溯源信息,我们之前就提出过警告,你们依然没有整改,我局决定立案处理。”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堂所工作人员在翻看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户的销售记录时,通过“浙食链”平台查询商品溯源记录, ...
“这批豇豆没有溯源信息,我们之前就提出过警告,你们依然没有整改,我局决定立案处理。”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堂所工作人员在翻看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户的销售记录时,通过“浙食链”平台查询商品溯源记录,发现其销售的豇豆存在违反《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行为,当即对其立案调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罚单。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应当在追溯食品、追溯食用农产品交付给采购的生产经营者后24小时内,如实录入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或者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采购方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追溯信息。同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应当在追溯食品、追溯食用农产品进货后24小时内,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接收确认供货者推送的追溯信息。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连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堂所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随机抽查了几家农副产品市场经营主体的商品溯源记录,发现商户的商品基本符合《规定》。

“有了溯源信息后,无论食品流通到哪里,都可以及时查到商品的相关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型集贸市场或者超市货架上,消费者可通过“浙食链”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浙食链”二维码,查询到产品基础信息、生产过程信息、产品质量信息等,还可对存疑产品一键举报投诉,实现“买卖明白、消费透明、用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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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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