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今年起,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抽查核实机制,以使其真正发挥出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中组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组部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所有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市管领导干部,均应按照细化后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市管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并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
GMT+8, 2025-7-19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