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展开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些新举措值得各位车主关注。 对违法占道先劝导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人行道”,包括:按城市规划建设的人行道;道路两侧虽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但允许行人通行的场所;虽个别时段允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但主要是供行人通行的场所。 义乌人多车多,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也多,而这其中尤以车辆乱停放居多,市民反映十分强烈。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的人行道(含公共自行车道),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侵占公共自行车道的违法停车、占道经营行为;侵占公共自行车站点影响公共自行车正常租赁使用行为;经营性、租赁性车辆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行为;遗弃和闲置机动车辆长期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行为;利用车厢、车体制作广告行为;损坏机非隔离设施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将率先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劝导行动,执法局组织下属各执法大队认真做好市区范围内占用人行道行为的排摸和劝导工作。重点对停放在城区主干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遗弃和闲置机动车辆及利用车厢、车体制作广告的车辆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排查中发现的此类车辆进行告知,在车辆明显位置粘贴《遗弃和闲置占道机动车辆清理告知单》。有车牌号的车辆由公安执法人员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车主联系电话,并通知车主自行在规定时间进行清理。《遗弃和闲置占道机动车辆清理告知单》告知时限为3天内自行清理。 集中整治建“一车一档” 5月4日下午,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专项整治部署会,要求下属各大队迅速展开文明劝导行动,并在一周后转入集中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阶段,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不再张贴《温馨提醒单》,直接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占用公共自行车道,经营性、租赁性车辆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也直接予以处罚。 此外,将加强对遗弃和闲置机动车辆长期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性、租赁性车辆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利用车厢、车体制作广告;侵占公共自行车站点影响公共自行车正常租赁使用;损坏机非隔离设施等问题进行查处。整治期间,对重点整治内容,尤其大家关注的“僵尸车”,直接进行违停拍照取证,张贴相关告知单,要求其车主或责任人三日内自行拖离;对未及时自行清理的,委托有关方面拖移至指定停车场统一停放。拖移车辆,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按《义乌市清理遗弃和闲置占道机动车辆档案表》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一车一档”档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提升城市环境,倡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倡议全体居民行动起来,人人争做“文明出行从文明停车开始,文明停车从我做起”的示范员、宣传员、监督员,告别一切不文明交通行为,文明停车、绿色出行从我做起,为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这一目标做出努力。 |
GMT+8, 2025-6-7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