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次“要约行动”的要约对象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同行业的企业集聚区域,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约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和奖金福利等。 |
GMT+8, 2025-7-23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