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家住我市稠江街道的贾先生,兴冲冲地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契税征管窗口,高兴地从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稠江街道香溪·印象集聚区置换权益办税联系单。贾先生也有幸成为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享受不征税政策的第一人。 开展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允许集聚对象通过权益置换方式,来促进土地房产等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流动,切实减轻集聚对象的经济负担,是我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一大创新举措。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开展集聚区置换权益,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牵涉到一系列现有法律政策条文的规定。首当其冲的就是涉税政策,如果权益置换一次,就征收一道税收,无疑将不利于集聚区土地房产资源的整合流动,加重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改革需担当,创新在突破。为此,我市地税局一班人高度重视,及时与社区办、社投集团公司等部门一起深入调研探讨,拟定方案,确定了从低征税、尽量争取免税的工作目标。去年下半年,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多次赴省地税局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省地税局分管领导就此专门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研究,但在政策层面突破及如何确定征税依据等问题上却一时难以形成共识,最后以省地税局名义专题向国家税务总局做出请示。在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义乌终于迎来了省里的一份厚礼: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经国家税务总局认可,同意我市集聚区建设权益置换环节不征相关税费,实现权益置换零税负。 该项惠民利民税收政策的实施,为我市加快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春色,对于今后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市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春节过后,市地税局作为该政策的承接执行部门,及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契税征管窗口,专门设立了专人专窗,尽量简化办事流程,及时为各集聚区置换权益提供税收审核开单服务。这次贾先生置换到了香溪·印象集聚区140平米左右的权益,当得知这是我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开出的第一张不征税单子时,他开心地笑了:“政策好了,我们普通百姓也能住上称心的好房子。这份税单很有象征意义,我要好好收藏着!” |
GMT+8, 2025-7-23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