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自2000年我市廉政账户设立以来,我市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向该账户上交红包礼金1018.32万元,其中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556.89万元。 义乌廉政账户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义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196451010400069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用于礼金部分直接缴入。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礼品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市于2013年又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收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这些礼品包括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价格在200元以上及收受人无法确认其价值的物品;其中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物品,不受最低数额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私分、挪用、调换或者擅自处理礼品。 |
GMT+8, 2025-7-24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