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地锁、摆水泥墩、设障碍物……商家私占门前公共停车位现象十分普遍,这给不少市民停车造成了困扰,让人郁闷却又不知何处申告。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市民与商家就占用公共停车位事宜进行交涉时,对方竟称“这是我家门前,是我自己的地方”。 事实上,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以及其他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遵循的是“先到先停”原则。针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建议执法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 违法停车不应一罚了之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道路两侧违法停车现象司空见惯,甚至在闹市区的交通严管路段,违停车辆也是见缝插针。原本不宽阔的道路,因此显得更加局促。虽然执法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不手软,但这一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在城市管理中,对违法违规行为加以处罚,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惩处与教导向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于诸如违法停车等行为,如果在对行为人给予罚款、扣分处罚前,先人性化地对其开展教育、劝导,或许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交通标志不能视若无睹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但在我们身边,对各类交通标志视而不见者大有人在,尤其是在没有“电子眼”的路段,一些人甚至对禁止标识都直接忽视。 道路交通标志被称作“道路语言”,作用有三:规范交通行为;疏导交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示道路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由此可见,无视道路交通标志,就是在破坏交通秩序、给城市添堵。而说到底,无视道路交通标志,就是无视生命安全。 |
GMT+8, 2025-5-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