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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东阳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对方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就医

2015-9-18 11:39

摘要: 从9月起,我市与东阳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在对方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就医,可按市内就医相同待遇标准结算。  据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顺利在我市落成后,不仅为我市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也 ...

从9月起,我市与东阳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在对方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就医,可按市内就医相同待遇标准结算。

  据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顺利在我市落成后,不仅为我市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也吸引了不少周边县市群众前来就医。为让周边县市也能共享我市优质医疗资源,两地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两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在对方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就医,可按市内就医相同的待遇标准结算。

  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当前我市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有五家,分别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义乌復元私立医院,东阳市参保群众在上述医院住院就医,可享受东阳本地医院待遇;同样,东阳市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有两家,分别是东阳市人民医院和东阳市中医院,我市参保群众到上述两家医院住院就医可享受与我市本地医院相同待遇。

  目前,依据现行政策,我市参保群众经备案转院(限金华、杭州、上海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协议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个人自付10%,未经备案的先个人自付20%;经备案到上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先个人自付20%,未经备案的先个人自付30%后,再按规定结算。此次与东阳的医保同城化政策出台后,我市参保人员在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中医院住院就医时,如办理了转院备案手续,则无需支付个人先自付的10%费用,且住院起付标准按我市同等医院执行,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将从原来的1500元/次下降至800元/次。

  市医保处特别提醒,今后我市参保群众如前往东阳市省级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看病的,请及时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如未办理的,仍将由个人先自付20%后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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