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从市经信委获悉,从即日起,受让工业用地的企业和个人均不再需要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只需要提供相等额的银行保函即可办理出让相关手续。 据介绍,根据我市现行工业用地出让政策,我市工业用地受让人需缴纳土地出让金20%的履约保证金,企业项目通过复核验收后不计息返还。按惯例,该笔资金一般以现金方式缴纳,这对部分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针对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压力大等问题,为减轻企业负担,市经信委和国土局经共同研究,今后,工业用地受让企业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之前办理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企业,可带上等额的银行保函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置换手续退还已缴纳的现金。 |
GMT+8, 2025-5-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