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捷报频传。来自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的最新消息,2015年,义乌出口退(免)税首次跨越50亿大关,成为义乌外贸逆势增长的强有力见证。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2月,我市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50.09亿元,同比增加15.10%。其中办理出口退税40.87亿元,同比增加15.78%;办理生产企业免抵调库9.22亿元,同比增加12.17%。此外,在办理的出口退税中,外贸企业退税28.47亿元,同比增长19.35%;生产企业退税12.40亿元,同比增长8.33%。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年初制定下发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3月1日开始,我市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成四个类别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采取简化审批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缩短到两个工作日以内;而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退税则实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据悉,这种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区别对待”,把企业信誉与纳税管理服务相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的总体进度,又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