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产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强市“五大工程”加快工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高税企业项目招选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需为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工业生产性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在我市缴纳国地税总额均超过100万元; (二)报名企业及其投资关联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未持有工业用地。 二、报名企业及其投资关联企业纳税总额认定 (一)税收核定范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含增值税出口免抵额调库数。以国地税部门核定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入库数计算。 (二)投资关联企业认定标准: 1.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工业生产性企业认定为投资关联企业。 2.报名企业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含)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工业生产性企业认定为投资关联企业。 (三)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认定: 1.报名企业投资关联企业税收按持股比例计入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 2.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报名企业纳税总额+(投资关联企业持股比例×投资关联企业纳税总额) 三、入围条件 (一)报名企业必须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故意漏报、瞒报、伪造资料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本次招选根据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取前10名入围。 (三)本次招选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及我市日用时尚消费品、食品医药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网络经济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达到我市节能和环保准入要求。 (四)本次招选项目投资强度、亩均产值等要求按照《义乌市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准入控制指标(2015)》执行,亩均税收要求按20万元/亩标准执行。 (五)本次招选项目原则上安排落地至廿三里街道钱塘区块。 四、报名资料 (一)报名企业、法人投资人、投资关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持股比例在50%(含)以上自然人投资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报名企业、法人投资人、投资关联企业的公司基本情况(在册)及变更登记情况(原件)。 (四)国地税部门按照第二条第(一)款要求出具的报名企业、法人投资人、投资关联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 五、报名地点、时间 义乌市工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212室 联系人:周子卿、王晓 联系电话:85524319、85526332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5日 义乌市工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
GMT+8, 2025-8-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