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浇开春意,暖风伴携莺啼。春天,万物复苏,柳绿花红。如同这一时节的勃勃生机,知识产权也让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绽放新生。 **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关键载体。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坐拥全球最大小商品市场的义乌,如何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色下,描绘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蓝图,谱写经济转型发展的新篇章,引来了无数人的思考和关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特别选取了2015年度义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四大“亮点”,展示了义乌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辛勤实践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体制机制 我们先行先试 2015年,义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具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资格”,是全省唯一入选城市;市场监管局和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在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中,获得了“商标保护奖”,分别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市场监管(工商)局和海关系统单位。这是义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也是义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里程碑。 2015年是义乌在全省率先实施商标、专利、著作权“三权合一”统一保护体制的第一年,一组数据说明了“三权合一”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全年义乌新增有效注册商标1.3万余件,总量达7.7万余件,同比增长21%,有效商标量、境内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均位列全国县(市)第一;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23件,新申报义乌名牌产品7个,新增华鸿、真爱、巨龙三个中国驰名商标。全年共落实商标奖励资金444.1万元,专利奖励资金387.75万元;共查处商标案件809起,专利案件1起,著作权案件13起,不正当竞争案件53起。通过这一体制的改革,有效增强了义乌知识产权储量,切实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7月,义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国际商贸城四区挂牌成立,这是省内首家县级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第三方独立平台。诉调对接中心由法院、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律师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商城集团等联合设立。至2015年底,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48件,其中调解成功172件,成功率为49.4%。同时,市场监管局及各基层站所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全年共调解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31件,其中涉及电商案件355件。 2015年5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与人行义乌支行联合开展“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并积极推进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明确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做好相应服务。同年10月,根据义乌科技创新五大工程规划,市场监管局创新性地建立了国内首个义乌品牌企业展播平台,政府补贴高达50%,第一批7家义乌品牌企业集体亮相中央一台黄金时段。 社会共治 我们日趋成熟 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义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保障,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国家现行实施社会共治的治理方针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三方的互联互通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洁净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除正常维权渠道外,义乌于1995年成立了全国首个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开创了高效、便捷、精确打假维权的新局面,也为收集案件线索、鉴别商品真伪提供了有力保障。一些上级部门和省内执法部门以及网络购物平台,也借助该联合会联系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商品鉴别以及后续取证。自成立以来,该联合会已吸纳了本地企业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组织140余家,涉及国内外知名品牌300多个。至2015年底,联合会会员与义乌执法部门共联动查处侵权案件8700余件,涉案金额1.7亿元。去年5月,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召开第二十届年会,各职能部门与联合会成员单位代表160人共同商讨义乌新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大计和行动计划。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日臻完善,执法部门间协作机制愈发成熟。2015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林局、海关、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之间相继签署了多份合作备忘录或达成新协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立案异议的处理、涉案物品的处置、执法过程中相互协助调查、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等事项,从而有效消除执法缝隙和风险隐患。全年市场监管局向农林部门移送案件3起,烟草专卖局向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177起,海关向市场监管局通报案件线索12起,检验检疫局向市场监管局通报案件线索2起,从而形成了健康有序的部门协作平台。 与此同时,行政和司法衔接也更加紧密。2015年义乌“双打”办召集相关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多次交流和探讨商标侵权、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就此形成统一意见并在今后工作中遵照执行;同时还借助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在重点领域开展集群战役,明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报备和提前介入重大犯罪案件侦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共同遏制义乌经济违法犯罪势头。全年市场监管局向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起,通报案件线索13起;海关向公安局移送案件1起,通报案件线索10起;检察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9件60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0件。 规范电商 我们顺势而为 截至去年底,义乌新设各类电子商务主体16208家,同比增长45.10%,注册资本67.98亿元,同比增长127.66%;全市共有电子商务经济主体39565家,注册资本146.61亿元,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511亿元,同比增幅高达31%。为适应义乌电子商务井喷式发展需求,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义乌各职能部门主动联手,对接电商产业,坚持“把握规律、因势而谋、顺势而为”的方针引领义乌电商产业良性发展。 为引导行业自律,2015年市场监管局联合电商办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基本要求》等3个地方标准规范并于今年4月发布实施,不仅填补了义乌在电商网模、跨境海外仓等领域的标准空白,更为实施政府部门监管、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市场监管局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从源头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以强化电商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关键点,进一步加深同电商协会、义乌购等之间的联系。2015年对电商从业人员共组织知识产权培训15场次,防微杜渐,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守法合法经营,效果明显。 各相关部门也加强了联动。2015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针对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分别开展了“网剑”、“云剑”等专项行动,两部门互相合作、密切配合,实现了情报线索共享、统一集中行动、案件相互移送。同时一些非执法部门也积极参与其中,如公证处开通了“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公证平台,为执法过程中电商领域案件证据固定提供保障;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中心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为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提供准确快速的价格评估;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积极拓展检测新业务,为电商领域执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多部门联动机制为全市电商领域执法办案的高效便捷奠定了良好基础。 针对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情况,2015年,各职能部门相继发起多次“集群战役”。公安局针对全国范围内有大量批发销售假冒“浪莎”品牌袜网店的状况,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支持下,在全省发起了“5·21”集群战役,捣毁窝点2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名。2015年市场监管局共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案件51起(其中大要案26起),特别是在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持下发起的阿里巴巴旗下AE平台(外贸平台)专项执法行动,在义乌捣毁售假窝点5个,查获大量涉嫌假冒“Ray.Ban”、“CHANEL”等知名品牌商品及网络交易数据。 一带一路 我们“清风”维序 2015年由全国“双打”办启动的“清风”行动旨在维护“中国制造”的海外形象,重点针对出口非洲、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商品和领域。作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义乌,因其灵活的贸易方式、完善的物流条件以及便捷的通关手续,使得出口货物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如何保证“中国制造”出口商品的品质和市场话语权,坚守知识产权保护桥头堡的各职能部门用实际行动给出了响亮的答案。 监管部门对出口商品积极开展检测,2015年义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共完成出口纺织品、化妆品等七大类日用小商品委托检验任务3000余批次;完成企业委托检验任务559批次;全年开展“你送我检”免费检测公益活动5次,对出口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品质量把控进行了有效尝试。 在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清风”行动剑指各类违法经营行为。2015年,义乌海关、义乌检验检疫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共查处输往“清风”行动重点国家及地区的各类违法案件119起,成功保护了22个国家和地区的155项知识产权。公安局成功破获了出口到莫桑比克、伊拉克、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俄罗斯的四起假冒侵权案件并捣毁位于江苏淮安、湖南邵东和浙江余姚等地的制假窝点,共打处16人。 2015年11月12日,全国“双打”办联合中宣部对外新闻局,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等20余家中央媒体来义乌开展针对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的“清风”行动采访报道,充分肯定了义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省“双打”办亦表示将以义乌为标杆,努力做好全省“双打”工作。 |
GMT+8, 2025-8-2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