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财政性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的通知》,从本月起逐步将各项财政性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市民卡发放,改变以往“一个部门一个项目一张卡”的现象。
所谓财政性补助资金是指发放至个人的财政性补助,包括卫生抚恤社救类、经济补偿类、薪酬待遇类、农业农村类等。也就是说以后我市市民领取低保对象补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等补助性资金,只要一张市民卡就够了。
财政性补助资金发放到市民卡后,补助对象如要提现使用,需确保自己的市民卡已在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非我市户籍人员须在我市开设市民卡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