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对辖区内超市、集贸市场销售的卫生杀虫剂大检查。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但有少数卫生杀虫剂存在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和效果的情况,江东大队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队员表示,市民在选购各类卫生杀虫剂时可以核对标签、包装上的“三证”,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输入农药登记证号对生产企业、有效成分、防治对象等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比较普遍的情况主要是夸大防治对象范围,如防治蚊蝇功效的气雾杀虫剂,在包装标签上夸大灭杀范围标注可以防治灭杀蚊蝇、蜚蠊、跳蚤、蚂蚁等。同时,不要被卫生杀虫剂的“儿童专用”等宣传误导,对于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首先应采取使用蚊帐等物理防范,在不得已使用杀虫剂时,需要酌情把握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