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1 10:49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的交通活动中被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扣留的电瓶车(3辆)汽车(1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现予以公告。请车辆主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属下各执法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报废。暂扣摩托车、正三轮残疾车、电瓶车、助动车、汽车的车牌号、暂扣号、弃登号如下:
北苑大队暂扣:
汽车浙GJ2573电瓶车无电瓶30056
电瓶车无电瓶30057电瓶车30058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浙江中欧班列(义乌—塔什干)国际快速班列
上溪镇“牛马精神”2026新春活动启幕
义乌网
GMT+8, 2026-2-15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