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这意味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升级版”加计扣除政策将在10月份落地,而且优惠再度“加码”,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从今年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这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 “前三季度,公司在科研方面投入资金近3700万元,根据此次企业所得税新政加计扣除100%计算,我们能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7400万元。”义乌市易开盖实业公司财务总监陈琳表示,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投入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方面的资金逐年递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能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资金压力。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我市企业研发费用增长迅猛,年均增长幅度超44%,2020年,全市企业研发费用已达26亿元。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按往年数据测算,全市预计有500余户企业能在10月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创新动能将进一步释放。目前已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有研发费用支出的企业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确保企业能在第一时间知晓优惠政策。同时,市税务局还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
GMT+8, 2025-5-7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