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1512甬金高速金华段宁波方向167公里350米处,一辆尚未上牌的新车碰撞中央护栏后又与边护栏发生碰撞,最终停在了硬路肩内。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调派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 据悉,当事驾驶员王某当天刚从金华提到新车,准备到义乌廿三里办事。行至事发位置时,王某感觉车速过快,心里有点慌,就踩了一下刹车,结果用力过猛,车子发生偏移,没有控制好方向。慌乱中,车辆刮擦了中央护栏,后又撞到边护栏,向前刮擦十多米才停下来,事故造成车辆前部和侧部受损。 民警查看王某的驾驶证,发现他今年3月才取得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最终,王某因“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速度高,相较地方道路有不同特点,实习期内驾驶员切勿独自驾车上高速,确需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有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以确保行车安全。 |
GMT+8, 2025-5-6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