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当场缴获野兽夹1个,200多斤的野猪一头。 大陈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偷猎野猪。值班民警立刻前往举报地点展开搜查,没过多久便在嫌疑人俞某家门口找到了被束缚住的野猪,并在其家中发现了狩猎用的工具。俞某当场承认了其捕猎野猪的事实。 原来,俞某看到村民在山上种植的板栗被吃掉了,就猜测山里有野猪。随后,俞某在电商平台上购入了一个钢丝脚套,将其放置在野猪出没处,想着用这个钢丝套套住野猪。 “我知道抓野猪是犯法的,但我看到山上有其他人放的捕兽夹,便心存侥幸,自己也想去抓抓看。”俞某对捕猎野猪的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目前,俞某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捕猎到的野猪已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警方提醒:野猪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除野猪外,我们经常见的刺猬、草兔、麻雀、中华蜜蜂等动物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捕杀,否则将涉嫌非法狩猎罪。 |
GMT+8, 2025-5-11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