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我市获得省财政奖励资金1000万元。 该项资金是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地区的奖励。考评激励资金将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 近年来,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累计成功创建了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5个、省级特色精品村19个、省美丽宜居示范村17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6个。我市村集体经济增收明显,实施“一村两楼宇”“多村联建”等项目,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途径实现稳定的经济收入,目前全市442个行政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210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占比47.5%。 为助推乡村振兴,我市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标准地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贷款、集体经济消薄、稳定粮食生产等各类政策文件,为全市农林水利事业发展提供财政政策支撑。并逐年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三农”支出总额从2017年的26.44亿元逐年增长至2020年的46.44亿元。今年1-10月,“三农”支出已增至50.88亿元,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
GMT+8, 2025-5-11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