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向女士打来电话反映,去年9月份她在宝马车4S店交了一笔5000元定金,当时没有提车,今年想去提车时却被告知车价涨了,4S店要求她在定金的基础上再补个差价。向女士表示不乐意了。 11月5日下午,记者前往后宅信通宝4S店与向女士碰面,向女士提供了当时购车的整车销售定单。定单上清晰地写着:2020年9月1日,向女士所购车辆首付款15万元,定金5000元,预计交货日期2020年9月18日。但半个月后,向女士就提出退款,遭到了4S店拒绝。“交定金后的半个月,我资金出了点问题,想退款,但他们说我违约了不能退。”向女士表示,她不承认自己单方面违约,她有购车需求,于是她和4S店沟通,希望将定金的使用权保留,来年再使用。 转眼到了今年10月,向女士再次前来购车,却被告知车价涨了,得补2万元差价。4S店的突然提价,让向女士很气愤,她表示不愿意继续交易。关于车价的上涨,4S店展厅经理包恒杰给出了解释。“这款车去年和今年在配置方面有所差异,车辆成本价也在上涨,按照去年的价格购买今年的车型,是不合理的。”包恒杰说。 包恒杰还告诉记者,当时向女士因个人资金原因提出不提车,是单方面违约,如今他们将其定金使用权保留,向女士依然没有提车,按照合同条款第五条,因需方原因造成本定单不能履行的,需方应赔偿供方所造成的损失,供方有权没收所交定金。所以,向女士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包恒杰表示,他们可以给出两个方案供向女士选择。第一个方案是退还5000元的定金,虽是客户单方面的违约,但出于对客户的关怀,4S店同意退还定金;第二个方案是继续购买本店相应车型,4S店会根据行情价,给予相对优惠的价格。最终,向女士选择了退还5000元定金。4S店也表示,定金将会在14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账。 虽然事情已解决,但时隔一年,向女士的定金是否具备法律保障,4S店有无退款义务呢?绣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楼旭煌表示,双方去年的购车合同,实际因为向女士的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并和车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购车合同。实际上向女士的定金已经因为向女士的违约行为被车行没收,车行承诺可给予向女士来年购车优惠。今年由于新款车辆价格的变化,向女士表示不再购买,因为车行承诺给予向女士购车优惠的前提是当年购买车辆,所以车行可以不退该款项。 |
GMT+8, 2025-5-1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