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从义乌海关获悉,经相关部门鉴定,义乌海关此前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可疑罐装气体为二氯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共计10罐136公斤。 据介绍,2019年二氯甲烷被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该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规定,属于6.1类危险货物。 义乌海关现场查验关员郑昕告诉记者,这批罐装气体申报品名为“摩托车配件、机制炭、手套”等,海关在机检扫描时发现异常后转人工查验查获。因该批货物与申报品名不符且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义乌海关对其依法予以暂扣并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海关如实规范申报并接受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销售、使用或出口。 |
GMT+8, 2025-5-12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