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从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获悉,仅这几天,该辖区就有3名驾驶人因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化带上被查处,分别被罚款300元,并按规定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 “我知道路边违停会被处罚,可一下子又找不到停车位,所以就贪图方便直接将车停到路边的绿化带内。”“没停多久啊,没想到除了罚款,还要被扣信用分。”在执法队员的解释和教育下,相关驾驶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道路绿化带是市政公共设施的一部分。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GMT+8, 2025-7-8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