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装修材料是谁的?来认领一下。”11月17日一大早,市执法局后宅大队执法队员在开展徒步巡查时,发现汽车城人行道上堆放着一些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 经过询问调查,原来这是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图方便,随意将建筑材料堆放在施工现场旁。“这些沙子马上就要用了,我就在这里暂时放一下。”当事人辩解道。 “确需占用城市道路的情况,必须提前进行审批。”执法队员表示,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上述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而且还影响了市容市貌,也不利于道路安全。听了执法队员的解释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进行整改。 无独有偶。不久前,该路段的另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将水泥、砖块、细沙等物品堆放在人行道上被执法部门立案处罚。鉴于多次出现此类状况,后宅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主次干道装修情况。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后宅大队对工程施工围蔽、安全警示措施、交通疏导等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细致检查,提前对相关业主单位和施工方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 此外,下属各中队需建立清单台账,及时更新并定期报送整治情况,并利用早晚徒步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及时立案查处。大队定期按照清单开展监督工作,对问题单位建立销号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
GMT+8, 2025-5-12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