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执法局上溪大队查处了两起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的案件,两名当事人分别被罚款500元。 岩口水库是我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之一,这里禁止游泳、钓鱼等一切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但是,少数市民却对此置若罔闻,时常进行偷钓等行为。近段时间,上溪大队多次接到市民反映,称有人在岩口水库后矮桥湿地公园进行垂钓。 针对这一情况,上溪大队专门组织开展岩口水库非法垂钓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期间,执法队员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巡查,一旦发现非法垂钓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截至目前,执法队员已劝阻违规垂钓者20余人,收缴渔具26副,查处相关案件两起。 饮用水安全无小事。接下来,上溪大队将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游泳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依法从严查处。 |
GMT+8, 2025-7-4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