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即日起,我市撤销原设立在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的集中赋码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环保等特点深受群众青睐,成为广大市民重要的出行工具。目前,我市新国标电动车保有量约9万辆,非标电动车保有量约44万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电池事故、交通事故占比也逐年大幅上升。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高质量发展,11月1日起,我市所有电动自行车及标配电池需赋“浙品码”后才能上牌。简单地说,我市的电动自行车需要赋码上牌。“浙品码”作为产品质量信息溯源的二维码,归集了“合格检验证明、产品基本信息、质量服务承诺、消费信息反馈”四大模块,通过“浙品码”,可以将车辆、电池、车主、车牌关联绑定。绑定成功后,扫描车牌上的二维码,就能实现“一码知全貌”,确保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 在撤销集中赋码点后,市民若网购的车辆及标配电池存在未赋码的情况,可在自行确认车辆、电池标配合格的情况下携带合格证、网购销售凭证、销售票据等资料,前往就近的市场监管所赋码。 |
GMT+8, 2025-7-5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