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4 11:20
(2021)第39号
经研究,现将朱钢桂等十七宗土地使用权审核意见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若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持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到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20办公室或所在镇街国土资源所申请复查。公告期间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此意见告知有关单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面积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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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13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