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义乌法院民三庭法官,于某起诉您的案件因受疫情影响,原通知您于12月13日上午到我院开庭,现变更庭审方式为网上开庭,通过移动微法院参与庭审,您是否同意?”由于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人在绍兴,考虑疫情防控因素,义乌法院案件承办人提前联系当事人。经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线上开庭。 12月13日,这起合同纠纷案顺利进行网上开庭,双方当事人与审判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在线完成辩论、证据交换、核对笔录签字等程序,整个过程声音清晰、程序规范。该案将择日宣判,判决文书也将通过移动微法院发送到各方。 据了解,为降低疫情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义乌法院第一时间召开了防疫部署会,传达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在严控机关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作用,推进网上庭审模式,通过移动微法院实现足不出户“云庭审”、审判防疫“两不误”。 隔离病毒,不隔离司法服务。下一步,义乌法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相结合,让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审判效率“双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
GMT+8, 2025-7-9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