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22时许,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某民房一楼仓库内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后宅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执法部门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检查,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嫌疑人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据赵某所述,临近年关,他看到网上烟花爆竹生意兴起,就想着趁着这波势头赚点钱好过年。 去年12月底,赵某在湖南长沙与其表哥见面时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刚好表哥有认识的人在售卖烟花爆竹。于是他俩一起去了烟花市场,现场预订了6万元左右的烟花爆竹。 按照规定,售卖烟花爆竹需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赵某在申请未通过的情况下,仍存侥幸心理售卖烟花爆竹。目前,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义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物品已被相关部门依法扣押。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及审批合格的烟花爆竹仓库里,才能确保安全。而随意储存在民房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
GMT+8, 2024-3-29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