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是一时鬼迷心窍,想偷件新衣服回家过年。”2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对自己所做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春节前夕,廿三里街道某服装店店长小苏赶到廿三里派出所报案称,她当天盘点时发现,店内少了一根价值129元的皮带。通过店内监控看到,皮带被一男子给偷走了。 接案后,廿三里派出所立刻指派民警展开侦查。但没过两天,小苏再次来到派出所报案,这次是店里的一件价值1200余元的羽绒服被偷了。民警查看监控发现,嫌疑人戴着帽子口罩,进店后套上羽绒服就转身离去,整个过程不过20秒。这熟练的操作,让民警认为嫌疑人应该不是第一次来店,与之前偷皮带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人。 民警在经过几天的追踪后,最终确定两起盗窃确为同一人作案,并成功锁定该嫌疑人员的身份——江西籍男子余某某。但此时余某某已跟家人一起回老家过年了。 2月24日,民警经过研判分析,确定余某某已从老家回到义乌,当即带队将其成功抓获。此时,余某某身上正穿着盗窃所得的衣服与皮带。 人赃俱获,余某某对自己盗窃皮带、衣服的事实供认不讳。面对民警的询问,余某某称,他本来是想买件新衣服回家过年的,试穿后却发现衣服价格不是自己能承受的,便没有购买。临走前,他见店员未注意自己,一时鬼迷心窍,顺手“拿”走了货架上的皮带。第二天,他故伎重演,来店里后趁店员整理东西时,直接套上店里的羽绒服就走。 目前,余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GMT+8, 2025-7-11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