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全社会群防群控氛围浓厚。但仍有个别人员罔顾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更有极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当前的防疫工作。 3月23日,警方快速查处了一起散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经查明,巫某(男,26岁)于2022年3月23日将虚构的“义乌五爱确诊2个,不要往那边跑”等不实内容发布至网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巫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3月24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福田街道一公寓违反《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9号》规定,随即立案调查。经查,丁某与其妻子吴某经营公寓,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对入住公寓人员未落实扫码登记、体温检测、验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疫措施,且未按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严重加剧疫情传播风险,被警方查获。目前,丁某、吴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警方对二人依法行政拘留。 3月23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江东街道隔塘村一快递点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消杀,违反《金华市关于加强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1号)》,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快递点经营人赵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月23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孔某行程卡带星号,且无核酸检测结果,在接到“外来返义人员”需核酸检测通知后拒不前往医院检测,违反《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0号》要求,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孔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GMT+8, 2025-7-12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