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8号 “义乌防疫” 自主申报、 为快速精准做好人员排摸管控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找到涉疫潜在风险人员,切实提高精密智控预防和早发现能力,现就进一步推广使用“义乌防疫”自主申报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来义离义人员报告制度。有以下情形的须通过扫描“义乌防疫”二维码自主申报:(1)拟离开金华市人员;(2)金华市外来义返义人员;(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离金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申报;金华市外来义返义人员要在抵义后2小时内自主申报;在义人员发现本人14天内有新公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要在2小时内自主申报。 三、倡导主动申报。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主动做好申报工作,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通过自主申报系统及时申报出行、返程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出租屋房东和民宿、酒店、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发现涉疫人员后要提醒告知其主动申报,提醒告知未果的要及时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1.有奖举报范围:(1)所在村(社区)、单位尚未掌握有关信息且不在上级下发的协查管控大数据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入境人员尚处于入境后第21-28天健康管理期的;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③14天内有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④14天内有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地区旅居史但未按要求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⑤被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属于时空伴随者、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群的;⑥因涉疫被赋红码、黄码、橙码的;⑦其他需纳入健康管理的; (2)“三区”内或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健康管理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的; (3)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情形的。 2.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电话、信件等方式及时向属地镇街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旅居史等关键信息,以及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举报受理电话: 4.其他事项:(1)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2)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信息,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规定的人员,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镇街等疫情防控部门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5)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
GMT+8, 2025-5-15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