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782强清1号 本院根据上海上工针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11日裁定受理了义乌市上针针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本院依法指定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为义乌市上针针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义乌市上针针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原件。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债权申报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6楼,电话:15825798278。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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