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队员在辖区某小吃店检查时,发现现场存在倒卧使用燃气瓶行为,当场上前制止。
“这种操作也没见发生什么事故。”小吃店经营者张某不以为然,认为此举可以把燃气瓶中的燃气用得更干净,避免造成浪费。“这是很危险的,万一出事就麻烦了,后悔都来不及。”执法队员当场对其进行严肃教育。 据了解,倒卧使用燃气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因燃气瓶倒卧后,瓶内的液态石油很容易来不及气化就流到减压阀,导致迅速膨胀,从而撑破软管,造成严重的泄漏,如果再遇到明火,就极易造成爆炸。 除了倒卧使用燃气瓶,更有加热使用燃气瓶。日前,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相关单位移交线索:凌云二区某餐饮店厨房内存在加热燃气瓶行为。获悉情况后,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检查。 据该餐饮店店主赵某解释,由于气温低,燃气瓶内残液增多,为节省开支,就想到通过加热燃气瓶促进瓶内燃气充分燃烧,延长使用时间。为此,他还特意找了一个大号的不锈钢盆,把燃气瓶放在里面用热水进行加热。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燃气用户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上述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违规使用燃气瓶,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者:使用瓶装燃气时务必按规操作,室内保持良好通风,远离明火,千万不要倒卧使用气瓶,也不要用开水或其他热源加热气瓶。此外,如发现有非法倒气、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
GMT+8, 2025-3-28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