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供电局了解到,从昨日起,我市电价收费标准已按照全省公布的新政策执行。
11月的最后一天,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一系列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知,决定将全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5分钱(含税),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3.4分钱,其中,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对居民生活用电仍维持原标准每千瓦时0.1分钱)。新标准自12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在提高销售电价的同时,将进一步改善销售电价结构,继续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省物价局公布的通知中提到:将非工业用电与一般工商业用电归并,允许这类用户自主选择执行电度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并降低合并后的峰谷电价,鼓励用户选择峰谷电价促进削峰填谷。同时,允许服务业大型用户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降低用电成本。通知中还提到: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本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具体调整方案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
GMT+8, 2025-5-10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