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在今年底突破2亿,但另一方面,截至去年底,我国建成的各类老年服务机构为4.4万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缓慢,形成鲜明对比。 “以房养老”试点明年初出台政策 意见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以房养老”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在国外较为普遍,但在国内的发展还刚刚起步。 资料显示,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曾提议设立“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让拥有私人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寿险服务;2004年底,有报道说,中国保监会打算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全国几大重点城市,试点推出主要面向老年群体的住房逆向抵押贷款的寿险品种;在2006年、2007年的全国两会,也有政协委员提出类似建议。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这种贷款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因为与传统的按揭贷款相反,所以被称为“倒按揭”。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说,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他还透露,明年一季度将由保监会牵头出台具体政策。 南京上海之前的尝试无疾而终 事实上,南京、上海等地都曾提出过各种“以房养老”的设想,但最后都没有成为现实。 最早引起媒体关注的,是2005年南京汤山“温泉留园”推出的模式:拥有南京市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龄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自愿将房产抵押给留园,经公证后入住留园,终身免交一切费用。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养老院所有。不过,“温泉留园”的尝试很快就不了了之。 2007年,上海推出“以房自助养老”模式,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老人可以一次性收取房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将房屋返租给老人,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 这个模式仅有6例成功的案例。今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在一个座谈会上透露,这个项目已经停办,真正符合条件的老年申请者很少,究其原因,一是房产非老年人独立自有,二是子女有分歧意见,三是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最后占了上风。另外,房价波动和物价指数的影响也加大了实行难度。这项养老新举措最后也不得不悄然停止。 还有一种“租房置换”的模式,北京正准备尝试。“目前,老人的房产还是一个沉睡的资源。”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说,北京即将出台意见,其中“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租房置换”是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 鼓励个人举办小型养老机构 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认为,意见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土地、税收、补贴等关键要素上都实现了突破。 有数据显示,在全国现有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约3.15万家,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5%。不少公办养老机构效率较低,管理不善,亟待改革;一些民资养老机构却在创立、运行中面临各种窘境。业内人士说,意见的出台,释放出了政府要打破“包办”格局,让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唱大戏”的强烈信号。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詹成付说,“公办”不意味着就要“公营”,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路子。民政部将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方案,从部分省份开始试点。 |
GMT+8, 2025-7-18 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