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年 3月4日,国务院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函〔2011〕22号)。 3月10日,国家发改委彭森副主任批示:“泾源同志:请遵照国务院批示精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相应做好宣传工作。” 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孔泾源司长批示:“请善长同志联系浙江方面,就如何推动下一步工作及做好宣传工作提出意见。”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徐善长副司长批示:“请试点处同浙江方面沟通。(1)传达彭森主任的批示精神;(2)建议请示二局,发改委、浙江省协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以论坛、研讨等形式,既研究问题,又扩大宣传;(3)请浙江省并义乌市深入研究方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梳理,分清轻重缓急,先后次序,整理出清单,择机向二局汇报,请其协调之,使试点方案逐步落到实处。” 3月30日,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问题。 5月5日,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汇报会在义乌举行。16个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出席汇报会。 5月6日,国家相关部委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义乌市召开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标志着“义乌试点”正式启动。 5月20日,国家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在副省长龚正等陪同下,到义乌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月21日,浙江省与国家海关总署就支持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和义乌改革试点工作举行会谈。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省长吕祖善出席并讲话。 6月初,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的专家一行9人,来义乌市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主要内容是《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实施方案”》这一课题。 8月19日,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公司与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正式签定合作协议,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与全球首个航运运价第三方集中交易平台携手,促进市场繁荣,也是义乌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8月下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快义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服务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将在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义乌市全力支持和帮助。 8月23日至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带领各省(市)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全国行业协会、浙江省级银行、企业负责人,到义乌调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情况。 9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魏传忠率领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义乌专题调研改革试点工作。 9月29日,在“金融支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率中国进出口银行省分行、工商银行省分行、国信证券等10家省级金融机构与义乌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信贷保障、企业上市、政策倾斜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支持。 10月23日上午,以“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背景下的义乌机会”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义乌世界侨商大会暨世界采购商大会在义乌开幕。 11月28日,财政部调研组在省财政厅领导的陪同下,来义乌市调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研组明确表态,全力支持义乌建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等有关改革试点事项。 12月8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探索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情况汇报》,并递交浙江省政府审议。 12月25日,义乌市举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专题报告会,邀请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孔泾源作题为《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专题报告。 2012年 1月6日,义乌市工业园区二期、义乌机场国际航站楼、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以及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A组团)四项工程开工,义乌货站到甬金高速连接线工程通车,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启用。四项重点工程开工,两项重点工程启用,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工作迈出一大步。 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3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3月28日,工商部门在银都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义乌市工商局助推改革试点服务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助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义乌地方经济发展,其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准入、融资渠道拓宽、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涉外主体、深化品牌建设五大方面十八条举措。 4月9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12年全省运输管理工作要点》,文件“围绕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加快义乌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提高国际物流运输便利化程度”列入全省2012年重点运输工作之一。这是自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义乌出台的又一重要支持政策。 4月19日,浙江省省长夏宝龙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义乌视察调研,对义乌改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5月,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发布《国家口岸发展规划(2011-2015年)》,义乌航空口岸作为浙江省惟一的新开空运口岸,被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全国12个新开或扩大开放空运口岸项目。 6月2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70号)。 7月4日,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到义乌调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7月10日,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委托义乌市商务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义乌成为全省第一个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权”的县级市。 8月8日,国家级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授牌仪式在义乌举行。 9月23日,省委书记赵洪祝对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重要批示:探索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乌市对此作了研究部署,提出了思路举措,这很好。要按照既定目标和计划,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10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省工商局等相关领导陪同下,考察了义乌国际商贸城。 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杭州举行《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战略举措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仪式并讲话。 11月6日,国土资源部发文批复同意《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方案》。 2013年 1月,外交部授予义乌市外侨办“被授权单位资格”,下放了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这是外交部首次授予县级市外办拥有该项审批权限。 4月18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发函,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4月1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到义乌调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5月1日,义乌被列为国际陆港城市。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带领财金司、体改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到义乌考察调研,专题研究进一步推进义乌改革试点相关事宜。 5月15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督导组在杭州正式成立。 7月31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向国内外推介“义乌试点”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成果。 8月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到义乌调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8月23日,《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12个部委联合下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将义乌列为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批复下文《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 1月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义乌考察外贸工作。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浙江省领导李强、梁黎明、李卫宁等陪同考察或参加座谈。 1月29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文,同意包括义乌市在内的第二批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义乌也成为唯一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县级市。 4月15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4〕9号)。 |
GMT+8, 2025-5-1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