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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继续深化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

2014-7-14 16:38

摘要: 自我市去年7月份开展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范围涉及的燃油助力车销售、改装以及市面保有量等多方面均得到整治成效。  今年6月10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我市继续深化该项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更加安 ...
自我市去年7月份开展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范围涉及的燃油助力车销售、改装以及市面保有量等多方面均得到整治成效。

  今年6月10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我市继续深化该项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畅通。面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部分抱着侥幸心理的市民或销售商家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受到处罚。

  全面开展整治措施

  据了解,大部分燃油助力车存在安全隐患,其速度与摩托车相近,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其次,燃油助力车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有资料显示,以500万辆燃油助力车每天行驶30公里计算,一氧化碳排放量达54.75万吨/年。

  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燃油助力车已经成为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产品。根据有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的任何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均不可生产、销售燃油助力车。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前,我市有140余家电动车销售店,均存在销售超标的燃油助力车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月后,所有销售商均停止销售燃油助力车,店面内销售的车辆以电动车为主。如销售商存在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记者从交警大队部分中队了解到,一些市民存在侥幸心理,还是会骑着助力车上路,而这类对象往往都是无证驾驶,这些因素或将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据悉,交警部门开展的整治行动中,除了严查燃油助力车违法上路行为外,还对无牌无证又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逐车进行严格排查、比对。

  这些行动要不得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发现一些涉及燃油助力车的违法行为“蠢蠢欲动”。

  这边销售源头被牢牢管控,那边交警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事实上,涉及燃油助力车等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占据较高的比例,其中死亡事故和伤人事故的交通事故占据60%以上。

  今年上半年,公安、商务、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的意见》,对散装汽油的销售行为进行了流程化的规范。面对这种情况,有的燃油助力车主冒险在网上买车牌或者盗窃他人摩托车牌等行为,企图逃过一劫。据悉,我市已有多名车主因盗用他人摩托车牌照或购买假车牌被依法查处。

  据介绍,行驶证、驾驶证、车牌都属于国家机关证件,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买卖。在买卖假车牌时,买卖双方都是主观、主动的行为,因此都属于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经查实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若多次使用、买卖非法国家证件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更会触及到刑法,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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