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向全市人民做出如下承诺,请予监督: 一、文明接警,精准高效。 做到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时,接警迅速、程序规范,对于群众的报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科学、合理调派灭火救援力量,力争快速、准确到达现场参与处置。 二、科学施救,决策果断。 参战官兵根据专业要求和行动要则合理使用灭火战术,高效使用灭火设施和装备,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遇有现场群众不配合、不理解的情况,耐心说服、劝解,不与群众发生争执。 三、信访查办,规范及时。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的事项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回应。落实每月19号“开门接访日”制度,大队主要负责人带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好火灾隐患投诉中心,统一受理、限时核查、及时反馈。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举报投诉,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举报投诉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四、精简流程,提速增效。 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14个工作日内办结;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众聚集场所办理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以实行同步检查、同步许可。实行“5+1”消防工作日制度,为群众服务。 五、主动作为,热情服务。 开通重点工程审批的绿色通道,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确定消防服务承办人和责任人,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消防事宜。对重点企业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主动定期上门指导火灾预防和隐患整改工作。每月9日为消防服务日,由大队领导带队现场办公、现场指导,为企业消防安全献计献策、解疑答惑。 六、警务信息,公开透明。 拓展群众获知消防信息的途径,提高执法信息公开的广度,做到简便、直观、实用。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政务网和互联网依法公开办事项目、执法依据、标准、时限、结果和执法岗位、人员及职责,在公众媒体上公布监督电话、举报信箱,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执法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七、窗口受理,阳光便民。 强化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将政策水平好、业务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人员配置到窗口,落实窗口服务评价机制。消防业务办理实行“首问负责”、“一站式”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并对告知内容做好解释,主动帮助办事群众准确理解告知内容。 八、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严格执行《金华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十七”不准》,执法活动统一录入网上监督系统,项目审批实行终身负责制。决不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收取慰问费、赞助费;决不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接受吃请;决不参与消防技术服务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决不推荐介绍业务、产品或入股干扰执法公正。 九、宣传培训,实用普及。 积极实施宣传计划,开展送平安下乡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全面普及“消防常识二十条”,每年向社会免费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5万份;每月在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栏、短信平台,播发防火常识和消防安全提醒,逐年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十、拥政爱民,走亲连心。 经常性开展结对助学、扶贫帮困活动。与驻地村镇、社区共建结对不少于1家,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每半年开展“走亲连心”活动不少于1次。大队牵头组织每年开展慈善活动、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3次。 |
GMT+8, 2025-7-22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