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从相关部门获悉,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本次要约行动依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就工资水平、工时定价、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等进行具体协商,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
据悉,本次要约行动的要约对象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其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同行业的企业集聚区域,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
相比往年,今年的要约行动增加了一条新的要约内容,即对经济结构中出现的如“机器换人”、“去过剩产能”、“重组破产”等企业,要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为主要内容,切实维护经济转型发展中的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