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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妻要我做婚前财产赠予公证才肯生育,妥协还是离婚?

2021-8-19 10:59

摘要: 我曾于2017年离过一次婚,离婚原因是前妻与我性格不合。现在的老婆小我5岁,是87年的兔子,我们的情况是:我的孩子跟我生活,她的孩子跟随她的前夫生活,两人于2019年结婚。 毕竟是半路夫妻,我总觉得小两口没继 ...
我曾于2017年离过一次婚,离婚原因是前妻与我性格不合。现在的老婆小我5岁,是87年的兔子,我们的情况是:我的孩子跟我生活,她的孩子跟随她的前夫生活,两人于2019年结婚。

      毕竟是半路夫妻,我总觉得小两口没继续生育是不太对的,而且,我的收入也不错,房子也有多套,压根没有经济方面的压力。奈何女方一直以“缺乏安全感”和“受过感情挫折”为由,不肯去医院去环,更不肯为我生育。

      其实,我知道女方的潜台词是:你想生育,除非你把婚前财产进行赠予公证。但我在商海多年,八位数的身家又岂肯轻易地分女方一半?女方不是狮子大开口吗? 女方的看法则是:她接受了我离异带小孩,做了我孩子的后妈,我必须给各种补偿,她才能心理平衡。但她忽略的是:如果不是嫁给了我,她至今仍是杭漂族里的租客。

     论坛里有没有情况和我类似的二婚夫妻?你们是怎么解决再生育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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