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溪镇政府周边停车秩序管理,缓解苏溪镇政府周边停车需求压力,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率,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决定对镇政府后大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镇执法大队前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范围:镇政府后大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镇执法大队前停车场。 2 收费标准: 镇政府后大停车场(1号):3小时内免费,3小时(含)以上收费5元/辆,收费时间为上午6:00至晚上8:00,单次在场超过24小时,次日收费金额翻倍,单日最高限价20元/次(即连续停泊4天未出场收费金额为第一天5元,第二天10元,第三天20元,第四天20元,共计应收费55元)。 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2号)及镇执法大队前停车场(3号):1小时内免费,1小时(含)至2小时(含)内收4元,后续按3元/半小时递增,每日最高限价20元/辆,收费时间为上午6:00至晚上8:00。 3 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泊位。
停车场规划示意图 4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军车、警车、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免收停车费。 5 机动车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6 停车收费开展时间自2021年12月13日起正式试运行。 |
GMT+8, 2025-7-8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