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来临,祭祖扫墓、野外用火活动明显增加,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扫墓请尽量选择献花、祭拜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烧纸时请选择空旷地点,在桶或盆内进行燃烧,祭祀活动结束后务必人走火灭。严禁在山上或其他植树葬的场所祭扫时吸烟、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烧连“林”。 春耕季节气候干燥,火灾多发,请广大村民一定注意防火安全,不要随意丢弃烟蒂、焚烧垃圾,严禁在大风天气和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烧荒。 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清明假期外出旅游时,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及时清理暖气周边易燃可燃物和阳台楼道杂物,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商场、车站、学校、工厂企业、林区、墓区等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可拍照上传到“浙里办”App——“隐患随手拍”应用,及时举报问题,紧急隐患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一般隐患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
GMT+8, 2025-7-1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