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随着气温攀升,防蚊、灭蚊类产品进入销售旺季。近日,市执法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相关线索,有针对性地对我市销售防蚊产品的电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相关商家销售的防蚊产品普遍标注着“天然成分”“植物精华”“长效驱蚊”等宣传语。部分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防蚊产品,因其标榜的“植物源性成分”,让部分消费者甚至经营者都未曾意识到自己交易的是农药类产品。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对于经营者来说,一旦销售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卫生用农药达到一定数量,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执法队员表示,不管是“防蚊贴”“防蚊液”,还是“驱蚊手环”,只要称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都属于农药范畴。必须在产品的标签中,明确标明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驱蚊防蚊类产品时,除了挑选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外,还要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农药登记证号、外包装的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而商家在经营卫生用农药过程中,要严把销售产品准入关。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该产品依法应当取得农药登记证。 |
GMT+8, 2025-5-10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