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民政局了解到,义乌市政府近日相继出台和修改了《义乌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和《义乌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全面提高对困难群众的资金救助额度。
临时救助金最高达万元 《义乌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规定,9月1日起,凡具有义乌市户籍,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特别困难的城乡家庭都可享受临时救助。 但如果拒绝管理审批部门调查,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证明,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等情况的人,将无法享受这一救助政策。凡是因违法犯罪造成自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或者是有赌博、吸毒、自残和自杀等行为的人,不在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新出台的试行办法明确了临时救助标准,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遭遇溺水、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家庭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原则上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以往最高救助额是1000元);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经专项救助、社会帮扶后,仍出现生活困难、子女就读困难的,原则上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据义乌市民政局社救科科长吴文英介绍,义乌今后每年的临时救助资金将由原来的40余万元增加到200多万元。 低保标准增幅超16% 目前,义乌共有4394户低保家庭,共有6318名困难群众享受政府低保政策。去年,义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400元/人,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月240元/人。 据悉,从9月1日开始,义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65元和280元;一人户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元/月,即城镇户口的为每人每月485元,农村户口每人每月30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去年增加16.2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去年增加16.67%。 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陶春华说,新标准实施后,预计今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将达1885万元,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幅度为6.8%。 |
GMT+8, 2025-5-1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