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八种不规范经营行为
日前,义乌市工商局召开了对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浙江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义乌工商部门将在近期对该市商场超市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并重点对8种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据悉,这8种经营行为包括: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食品;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虚假标注;价格欺诈;促销陷阱;“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市民若发现商场超市有以上不规范经营行为,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举报。 根据部署,前期义乌各基层工商所(分局)将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即日起至6月为全面检查实施阶段,对照8种不规范经营行为逐项进行检查,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予以立案调查,严肃查处;7~10月为规范整改阶段,工商部门将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自律长效管理机制。 义乌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借助开展主体清查、销售服务行业专项检查、商品质量检测,建立完善商场超市信用体系、完善商场超市自律制度等手段,通过进行宣传发动、组织自查自纠、推行品牌明示、自律制度备案、开展消费体验和比较试验、建立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会同人大与政协进行共同监督、开展培训等方式,着力营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商家自觉“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 “我们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这名负责人说。 |
GMT+8, 2025-5-10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