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0日起,浙江省农贸市场将效仿超市,逐步推行明码标价。近日,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通知》,要求农贸市场经营者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对于明码标价,杭州的马大嫂和摊贩也各有不同看法。
通知要求,在农贸市场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标价签、标价牌、打码(胶贴)价格标签、价目表、公示栏、写字板、竹签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具体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
对于明码标价的内容,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品种繁多且体积较小的商品,如干货、调味品、小五金、小百货等,可以使用只标明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使用打码机(或人工)在商品或其包装盒(袋)上胶贴价格标签;其他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货签一一对应的可以不标品名。
根据我国的《价格法》以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任何市场经营者及管理者都有义务对所经营的商品实施明码标价,农贸市场也不例外。而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是省政府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
不过,对于菜场明码标价,“马大嫂”和摊贩各有不同看法。习惯了在菜场里讨价还价的市民王阿姨说,明码标价后买菜可能会少了一些乐趣。而林先生则表示支持,如果像商场、超市那样实行明码标价,不仅增加了价格透明度,还可以货比三家。
不过,也有菜贩提出异议,“蔬菜比较特别,早中晚价格不太一样,一天里面价格标签要换两三次,对我们来说,太麻烦了”。
此外,通知还规定,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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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5-11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