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物价部门获悉,义乌已建立统一价格调节基金,以调控市场物价水平和应对CPI波动。调节基金将应用于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伙食补贴等多个方面。
“2”了八个月的CPI终于涨了,而且幅度不小———3月9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指数(CPI)同比上涨3.2%,创近十个月新高。这也是时隔八个月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再度破“3”。浙江的CPI涨幅略低,但也达到了2.9%。 具体而言,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菜价同比涨幅达10%,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也从去年的跌势中逐渐企稳,同比仅下降1.0%。此外,八大类商品和服务呈现全面上涨的局面。其中,食品价格涨幅居前,同比上涨6%,较上月扩大3.1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2.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0%。 记者了解到,为了调控市场整体物价水平和应对CPI波动,省政府前不久正式决定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安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为此,义乌整合了现行的粮食安全调控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食堂伙食补贴、化肥储备补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设立了专项价格调节基金。专项资金暂时将根据市场价格调控实际需要安排,今后还将结合财力状况和价格调控形势,适时在预算中调整安排。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成立了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协调小组,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及时高效。 根据省物价局要求,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因执行政府依法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等而受到损失的生产者、经营者,给予补贴、补助或贷款贴息;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伙食补贴;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严重失衡,价格持续出现大幅波动时给予生产、流通、储备等环节补贴补助或贷款贴息;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其他情形。 |
GMT+8, 2025-5-15 15:06